当国际标准箱遇上超限令,这下就尴尬了!丨港口物流业大地震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16/09/21

9月21日,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即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将正式实施。


新规还未实施,港口物流行业已经草木皆兵。据港口圈(ID:gangkouquan)了解,新规一将实施,可能会出现以下几个状况:


一是码头货量出现下降的趋势,货主在新规威慑下不敢发货;


二是部分物流公司将出现涨价行为;


三是铁路货运爆满,特别是东北市场更是如此。


为什么会出现以上三个情况,且听小圈给大家说道一二。



码头装箱量下降



为什么62号令会让码头的货量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况呢?因为国际标准箱在此次限超令中首当其冲。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我们来看看各GP箱和HQ的尺寸就知道了,国际标准箱箱体宽度均相同,高度主要有2.6米和2.9米两种尺寸,牵引车鞍座离地高度约为1.32米。


那么62号令中限高是怎么规定的呢?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就算超高了,那我们来做几个简单的加法:


40GP箱:2.6M(箱子高度)+1.32M(鞍座离地面高度)=3.92M(勉强过关)

40HQ箱:2.9M(箱子高度)+1.32M(鞍座离地面高度)=4.22M(超高!)

45HQ箱:2.9M(箱子高度)+1.32M(鞍座离地面高度)=4.22M(超高!)



如果加上上骨架与牵引销间隙,总的离地高度计为1.55米左右的话,2.6M+1.55M=4.15M,那么不但是40HQ和45HQ的箱子被列入超高的范围,40GP的箱子也难逃被罚厄运。




下面附一组各尺寸国际标准箱的尺寸以供参考:


40GP=40 General Purpose,也就是40尺普通大箱,其各项数据标准如下

3.jpg


40HQ=40 High Cube container,也就是40尺普通高箱,其各项数据标准如下:

4.jpg


45HQ=45 High Cube Container,也就是45尺普通高箱,其各项数据标准如下:

5.jpg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新规一旦实施,每天跑在路上的40GP和40HQ、45HQ箱就会被超高,上路即被罚,货主哪还敢发货呢?所以新规或将导致码头货量下降的趋势绝不是危言耸听。



物流企业运价或将上涨


新标准在超限方面明显收紧,六轴货车车货总重由原来的55吨降为49吨。意味着,公路货车运输运费单价将会上调。


按照新标,2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货车不得超过25吨,3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27吨;4轴货车不得超过31吨,4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36吨;5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43吨;6轴及6轴以上汽车列车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同时,还对车货长宽高进行了明确: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

有分析表示,9月21号起半挂车减吨,总重不得超49吨,理论上运费必定有所上调,原来总重(55T)-车皮(15T)=实际载重(40T), 以现在运费200元/吨为例,运费为8000元/车,现在运费总金额不变,实际载重为: 总重(49T)-车皮(15T)=实际载重(34T),运费单价为8000元÷34T=235元。长途运输9月21日以后运费成本将比现在高出每吨约35元。


从朋友圈获悉的部分物流企业通知来看,已有物流企业上涨运费,以应对新规。


到底怎么处罚?


当然了,还是有个别物流企业因为各种原因依旧选择上路的。相关处罚规定是一清二楚滴:


一、新标准比旧标准允许装载量减少,最大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

二、不论什么车型,每超过标准1吨,处罚500元,同时相应记分;

三、每发现一辆车超载一次,实行“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场所)。


具体处罚事项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三)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为符合新规的要求,已有集卡车队出台了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小柜超过10T以上全部单放,不再拼柜;


2. 大柜超过25吨不接;


3. 暂缓接40HQ的箱子,等待国家对集装箱限高的明确说法


除此以外,此次新规强调从源头治理,“一超四罚”。被抓住后,除了驾驶员之外,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同样将被处罚!


国际标准箱能够网开一面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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