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在义乌的“老赖”,都被判刑了!......

分类:航运观察 来源:义乌公安、浙中新报 时间:2018/01/08

号外!号外!


去年,义乌劳动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12起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有结果了。


打造“无欠薪城市”

义乌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


昨天(1月3日),从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获悉,义乌劳动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强制解决的12起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目前已全部得到解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老赖”们均已得到相应处罚。



这些欠薪,都有结果了!


■李现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个体户李现勇在义乌市义亭镇五联路165号某电镀加工厂经营期间,拖欠28名劳动者工资162927元。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5年5月20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经营者逾期未履行。


2016年11月15日,李现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抓获后,李现勇付清员工工资。2017年1月17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现勇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刘开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森鹜饰品有限公司经营者刘开银拖欠26名劳动者工资110056元,经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遂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2016年5月23日,刘开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7年1月23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开银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拖欠的工资依法予以追缴。


■“鲜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鲜哥服装厂拖欠10名劳动者43714.31元工资,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6年10月11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16年10月31日,服装厂经营者谢复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7年3月16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谢复鲜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拖欠的工资依法予以追缴。


■“义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义圆足浴店拖欠20名劳动者83000元工资。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6年4月22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16年6月7日,足浴店经营者龚全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抓获后,龚全生付清员工工资。2017年4月19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龚全生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宋延兵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苏溪镇胡宅村某服装加工厂拖欠16名劳动者136000元工资。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6年3月8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经营者宋延兵逾期未履行。


2016年11月12日,宋延兵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抓获后,宋延兵付清员工工资。2017年4月17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宋延兵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速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速峰托运处拖欠2名劳动者37420元工资。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7年2月14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17年4月24日,托运处周峰经营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抓获后,周峰付清员工工资。5月25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峰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骊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骊阳印花厂拖欠8名劳动者85220元工资。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5年10月20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16年4月20日,印花厂经营者刘碧华、陈建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抓获后,刘碧华、陈建奎付清工资。2017年6月22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碧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决陈建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宝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宝昌箱包厂拖欠12名劳动者178539元工资。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7年2月21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17年3月29日,箱包厂经营者吕福宝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3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吕福宝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拖欠的工资依法予以追缴。


■边惠朵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机场路633-1号某服装厂拖欠1名劳动者工资48000元。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6年6月27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经营者逾期未履行。


2017年3月1日,服装厂经营者边惠朵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抓获后,边惠朵付清工资。8月31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边惠朵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芳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芳瑶饭店拖欠2名劳动者工资59900元。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7年6月20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17年8月7日,饭店经营者周荣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抓获后,周荣远付清工资。10月23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荣远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品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品垚皮具有限公司拖欠32名劳动者工资164363元。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7年5月22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17年8月5日,经营者林泽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月23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义乌市品垚皮具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一万元;林泽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拖欠的工资依法予以追缴。


 ■“菲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义乌市菲辉工艺品厂拖欠3名劳动者工资36000元。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2014年12月2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14年12月15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8月5日,工艺品厂经营者杨胜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抓获后,杨胜文付清工资。12月5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胜文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新的一年,义乌劳动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以更好地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力争把义乌逐步打造成一座“无欠薪”的城市。


遭遇劳资纠纷

可拨打浙中新报

“讨薪热线”


年末是外来建设者的集中返乡时间,也是欠薪事件的多发期。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让广大农民工都能顺利拿到工资及时返乡与家人团聚,义乌市劳动部门不仅加大了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还联合公安、城管委、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等行动,同时还专门建立了义乌市欠薪预警信息报送及处置机制。


如果你被拖欠了工资,可拨打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电话:85435078 ,或到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现场反映情况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91号


也可以通过拨打浙中新报讨薪热线85252000、85251192进行投诉,新报和劳动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帮你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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