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骗局!义乌外贸老板被骗27万美元!国际贸易注意事项

分类:航运观察 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时间:2017/03/24

近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市民小周报警称:其在最近一次出口贸易中遭遇买方设下的信用证陷阱条款(也称“软条款”),导致货款无法兑现,近27万美元的货物被骗。


根据国际惯例,受益人取得信用证金额的唯一条件是提供与信用证要求严格一致的单据。在国际贸易中,许多进口商或开证银行便利用这一点设置陷阱条款(也称软条款),使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动辄出现不符点,为其拒付货款寻找借口。为避免出口商再中此类陷阱,警方提醒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慎重选择贸易伙伴

出口企业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


2、认真审核信用证

出口企业一经发现来证含有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的“软条款”、“陷阱条款”及其它不利条款,必须坚决和迅速地与客商联系修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3、尽量使用船东提单

虽然船东提单较为繁琐和死板,但其“交货/赔钱保证"效力较强,可以做到款到出单,而一旦对方货款支付出现问题,只要提单在自己手中,对方就无法提货,自己则可以随时将货物追回,减少损失。


4、参加出口信用保险

借助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防范风险,可以获得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并获得改进内部风险管理流程的协助。


签合同前一定要再三查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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