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港航局全力确保天津港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业务

分类:航运观察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时间:2018/09/18

  为尽快恢复天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功能,市港航局本着“担当、负责、服务”的态度,积极推动天津港危险货物码头、仓储设施经营资质的恢复工作。目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六家集装箱码头均具备第2-6类及8、9类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资质。天津港中化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经过延期换证之后,已具备第8、9类危险货物存储资质,可存储319种第8、9类危险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相关规定要求,天津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信息系统于2017年8月1日零点起正式开通使用,可以进行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申报受理、审批工作。

  自2017年8月15日天津港恢复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以来,市港航局依法依规认真审核,严把审核要点,严守工作程序,持续解答码头、堆场、货主等多方关于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口的问题。按照市“双万双服”活动的工作要求,推动解决GE医疗磁体部件出口问题,协调解决宝马摩托车、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气囊及安全带、空客A320飞机尾椎、锂蓄电池等危险货物在天津港装卸作业问题,保障其顺利进口。近期,参与解决PPG公司在天津港进口集装箱整箱3类危险货物有关问题。

  随着作业量的持续增长,市港航局不断增加作业申报审批人员。鉴于作业申报审批时限24小时的要求,我局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加班加点、全情工作,不分工作日与节假日,全力确保码头如期作业,倾情服务企业。截至目前,通过天津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信息系统,共完成3731票第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出口装卸作业申报、16票第2.2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出口装卸作业申报和84票第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口装卸作业申报的审批工作。

  下一步,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将尽快研究采用自动比对模式进行作业申报审批,优化系统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全力保障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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