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0592-5689577
工作时间:8:30-17:30
广告咨询:18046202127
分类:航运观察 来源:海关发布 时间:2018/06/07
海关总署第56号公告,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今已满一周。在新规正式实施之前各大船公司船公司和海关已经对56号公告做了解读,但真正开始实施后,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不可避免的碰到各种问题,导致手忙脚乱状况频发!此次调整内容变化较多,新规实施还是需要一定的磨合期。
那么,56号公告调整了些什么?水运舱单传输的热门问题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海关对于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梳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丨舱单传输的热门问题丨 丨舱单传输的注意事项丨 根据相关要求,海关检验舱单电子数据传输入库时间与装船时间(水运)、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空运)的时间差,如果在海关规定的时限范围内,不会进行退单。 对超过时限传输的舱单电子数据,风险部门会对其加大风险分析力度,提高布控查验比例。
【维运会员特权】 十二大口岸海量专业信息,包括 2000+个目的港的35万+条船期 上千家优势货代供应商联系方式 126家船公司local费用,船货可视化跟踪 300+人脉圈子,20000+张物流人脉名片 PC、移动双版本,随时随地无忧查询
【维运会员特权】 十二大口岸海量专业信息,包括 2000+个目的港的35万+条船期 上千家优势货代供应商联系方式 126家船公司local费用,船货可视化跟踪 300+人脉圈子,20000+张物流人脉名片 PC、移动双版本,随时随地无忧查询
关注官方服务号进行注册,注册即同意《维运网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