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下调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时间:2018/04/16

4月13日,记者从广州港务局获,为了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广州市港口竞争力,加快推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航运枢纽建设,该局已印发实施了《广州港务局关于印发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广州港务局关于印发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的通知》(穗港规字〔2018〕2号)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的公告》(穗港股份生产〔2018〕9号),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简称GCT)对2018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抵港船舶所载货物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进行下调。

21.jpg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货物港务费按照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18年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二、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18年收费标准的八折计收。

新收费标准具体费率如下:

(一)货物港务费                     

外贸货物港务费

23.jpg

内贸货物港务费

24.jpg

 

注: “一级危险货物”包括《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第1类、第2类、第7类、第5.2项和第6.2项的危险货物以及第3类、第4类、第8类、第5.1项和第6.1项中包装类别Ⅰ和Ⅱ的危险货物,不包括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农药。其它集装箱按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费。

(二)港口设施保安费 

25.jpg

三、GCT已于2018年1月29日起按照新收费标准下调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的费率。


四、对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8日多收部分费用将退还给客户,具体退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款对象:进出口收发货人(即GCT发票抬头单位)


(二)退款需提供资料:GCT在上述时间段内按原收费标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发票抬头单位公章,正本/副本公章均可);《退款确认书》(加盖发票抬头单位公章),填写的金额请参阅《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退款明细表(仅限即结客户)》,筛选该明细表“发票抬头”列查找应退款金额。GCT将在网站(www.gct.com.cn)上公布《退款确认书》统一格式电子模板以及《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退款明细表(仅限即结客户)》,客户可登陆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网站“公司新闻”栏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一:《退款确认书》,附件二:《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退款明细表(仅限即结客户)》。


(三)退款办理窗口

月结客户:GCT办公楼二楼财务部张小姐或者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2256237/230。


即结客户:

1.出口预收及预付款客户:GCT业务办单大厅14号窗口;

2.现金及网上办单客户:GCT业务办单大厅1-9号窗口。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咨询:020-82256222/212。请广大客户知悉并互相转告!我司将一如既往的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港口服务!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

最新资讯
热门资讯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2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