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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 时间:2018/03/01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实现“优流程、减环节、简单证、降成本”,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推进无纸化作业,强化企业守法管理,进一步规范现场报关秩序,有效防范改革风险,上海海关将在全关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代理委托系统。
请收发货人及代理报关企业按照系统操作说明,在3月25日前完成登记,做好系统切换应用的各项准备工作。
如何做登记呢?
电子代理委托系统
简要操作说明
电子代理委托系统利用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识别设备,实现代理报关委托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和电子签名认证。通过该系统生成的格式化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数据,作为电子随附单据在通关无纸化报关单申报时一并向海关提交。
1、报关企业登记
★ 该系统网址为http://cas.chinaport.gov.cn/cas,须使用电子口岸IC卡登录。
★ 在生成电子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前,报关企业须通过该系统进行登记:
2、建立委托关系
★ 收发货人与代理报关企业在系统中建立委托关系:
3、申报前生成委托协议
★ 在报关前,生成电子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
★ 填写委托协议相关内容:
★ 在取得委托协议编号后,即可用于报关:
是不是看着挺很方便的?
别着急,
我还没说完呢~
请继续跟着小编往下看 ↓
【集成在上海单一窗口平台报关单录入功能中的简便功能】
★正常录入单证,录入完毕后,将单证设为暂存
★ 进入录入代理委托界面:
★ 从已录入的报关单中调用相同字段的内容进行填充,录入完成后设为待发送
★ 进入收发界面发送代理报关委托单证,收取回执
★ 收到回执后,随附单据中会生成一条电子代理委托协议,若该报关单已有电子代理委托协议,则自动回填随附单据编号
操作说明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
等等~别走~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嘛?
对!还有个重要提示!
请!看!
↓↓↓
重要提示
1、为确保正常办理报关业务,请务必先做好以下工作:
报关企业登记
建立委托关系
(上述两项,一次办理,长期有效)
2、过渡时期,可用电子报关代理委托书/委托协议。也可用纸质报关委托扫描件(须扫描上传至专门的随附单证“代理报关委托协议”栏下)
3、电子报关委托系统的充值功能和计费限制功能已停止使用。
4、电子报关委托系统的详细操作说明电子版在预录入客户端提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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