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警惕不法中介假借海关名义诈骗!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厦门海关发布 时间:2017/10/27

近年来,有少数进出口中介代理企业假借海关名义敲诈货主索取额外费用的不法情事发生。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海关形象和声誉,扰乱了正常的口岸通关秩序。此前就曾报道过:提醒 | 某货代企业“假借海关名义”骗取钱财

海关提醒: 

警惕不法中介假借海关名义诈骗


1

案例一


林某假借“攻关费”并伪造“海关专用缴款书”欺诈企业

东渡海关缉私分局在查办一起进口货物伪报品名案件时,涉案企业厦门A公司出具了一份金额为3167.11元“海关专用缴款书”,并称其货物数量已更改并已补缴税款。经调阅查验记录,海关并未对该票货物进行改单补税。


经核查,委托申报企业厦门B公司业务员林某以补缴税款为由,制作虚假缴款书复印件,并仿冒海关财务人员签名,骗取案件当事人3200元。


同时林某在受企业委托处理海关查验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假借海关“攻关费”、“疏通费”名义敲诈企业,金额3万多元。


2

案例二


苏某等人向外地货主索要“海关搞定费” 

浙江某企业委托厦门A货代出口一批鞋子,货代转委托厦门B公司申报。经海关查验未见异常,货物正常放行。


查验过程中,B公司业务员苏某称货物侵权,需要打点,向货主提出要1万元费用。后经A、B公司相关人员层层加码,最终向货主索要1.8万元“海关搞定费”,并以此作为交付该票货物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等相关凭据的条件。

3

案例三


安某伪造货物照片索取“好处费”

宁波某公司反映其委托厦门A公司出口一批鞋子,被告知货物经查验涉嫌侵权,并附4张有关侵权商品照片,A公司以此向其索要十几万元“好处费”。


经调查,A公司经办安某承认在该批货物通关过程中,把一些有侵权鞋子的图片发给宁波公司,索要处理费,声称不然货物会被没收,还要被罚款,损失可能超过10万元。据安某交代,货物查验时其本人未在现场,货物实际并未侵权,也没有向海关人员“花钱”。安某发给货主的“侵权货物”照片。经查明,实际为安某在湖里步行街某地摊所摄



因通关物流环节众多,不法中介巧立名目,以海关名义向货主行骗。经调查,不少企业都收到过类似的收费要求,但真正向海关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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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进出口企业,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不法中介“暗箱操作”行为。海关在通关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任何逐利违法的空间。 凡以海关名义向进出口收发货人索要财物均属诈骗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发现此类情况,请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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