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厦门湾港区水域内船舶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7/08/01

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厦门湾港区水域内船舶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详情请参见附件。


针对部分客户提出的疑问,解答如下:

1、8月20日至26日,除涉及保障国计民生等特殊原因外,禁止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以及载运包装类爆炸品、易燃气体和液体、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自反应物质、剧毒品、感染性和放射性物质船舶进出厦门湾港区水域,(经向海事局确认,8月20日至26日允许过境的危险货物集装箱类别包括2.2类、2.3类(非剧毒)、4.2类、4.3类、6.1类(非剧毒)、8类和9类);


2、8月27日至9月6日,禁止载运除第8类、第9类之外的危险货物的船舶进出厦门湾区水域(即只允许搭载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过境)。


3、8月27日至9月6日,除涉及保障国计民生等特殊原因外,禁止在厦门湾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码头在8月20日至26日可进行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船舶装卸作业,但需执行现有的预申请流程,8月27日至9月6日码头暂停所有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船舶装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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