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最高50000美金违约金!瞒报、谎报、漏报和误报或夹带等申报不实行为...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4/10/14
近期,业内发生多起因危险货物申报不当引发的运输安全事件。
日前,长荣海运上海分公司向出口托运人和订舱代理人发布了一则“关于出口货物申报不实构成违约承运人收取违约金的公告”。决定自2024年10月9日起对货方申报不实的违约行为按不同情形向货方收取违约金,最高达50,000美金。公告中强调,根据中国法律、相关国际公约和EVERGREEN LINE提单条款的有关规定,托运人和订舱代理人 (下称:货方) 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必须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等装载信息;委托承运人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依照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任何瞒报、谎报、漏报和误报货物品名或夹带未经申报货物等申报不实的行为,均构成对承运人的违约,无论货方该违约行为是否给承运人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害,承运人均有权依据双方订立运输合同时的约定和/或提单条款的规定,向货方收取违约金。鉴于此,长荣海运 EVERGREEN LINE,决定自2024年10月9日起对货方以下申报不实的违约行为按不同情形向货方收取违约金:承运人和/或其代理人有权在违约金以外就承运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向货方追偿。承运人和/或有关部门有权在任何时间、地点将货物卸下做任何处置,除承运人有权不向货方承担涉案货物损失和灭失的责任外,货方还应依法向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堆存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以及货物拍卖、销毁和退运等任何处置而产生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中远海运集运也曾发布:关于重申正确申报货物信息的告客户书。即日起将对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误报或漏报的客户收取“特殊操作费”30,000USD/自然箱,同时将对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责任方进行索赔。
OOCL东方海外也曾危险品货物申报的提醒!一旦发现有任何危险品的漏报、瞒报以及错报,将按每一集装箱收取 USD30000违约金。
再次呼吁广大货主货代朋友们,在订舱时请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确保海关预配舱单、报关单和提单信息一致,不得瞒报、漏报、错报,以免产生违约金等。大家不要心存侥幸,危险品瞒报、误报、漏报一旦被查获,涉事企业不但面临巨额罚款,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切记不能危险品瞒报,务必如实申报!在此提醒,近期海运相关事故频发,发生多起集装箱火灾事故。各口岸海事、港口、船公司等严查危险品瞒报等相关行为,出货需谨慎,小心触雷!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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