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0592-5689577
工作时间:8:30-17:30
广告咨询:18046202127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3/08/01
7月28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高院民四庭副庭长康靖发布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涉及大蒜滞留港口被销毁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典型意义
关于国内订舱货运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法院经审查其与承运人之间《代理协议》中的赔偿责任条款,认定该条款约定符合我国民法典保证合同的特征,在协议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情形下,按照一般保证处理。这种做法既保障了国外承运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国内订舱货运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限制,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确定的裁判规则对同类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促进国内企业在国际货运贸易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对外经济活动的本领。
文章来源:山东高法等,维运网整理汇编,转载请注明出处
【维运会员特权】 十二大口岸海量专业信息,包括 2000+个目的港的35万+条船期 上千家优势货代供应商联系方式 126家船公司local费用,船货可视化跟踪 300+人脉圈子,20000+张物流人脉名片 PC、移动双版本,随时随地无忧查询
【维运会员特权】 十二大口岸海量专业信息,包括 2000+个目的港的35万+条船期 上千家优势货代供应商联系方式 126家船公司local费用,船货可视化跟踪 300+人脉圈子,20000+张物流人脉名片 PC、移动双版本,随时随地无忧查询
关注官方服务号进行注册,注册即同意《维运网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