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海关规则变更,卖家包裹清关、物流或受影响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雨果网 时间:2017/04/20

近日,多个国家海关规则更新,包括印度、印度尼西亚以及孟加拉国,发往这些地区的货件清关及中转派送时效或会有所延误。具体情况如下:

一、印度尼西亚

1、印度尼西亚当地严禁进口化妆品及食物,否则将被退回,产生的费用将由卖家(即寄件人)自行承担。如商业用途的,需要当地药物及食品局(National Agency of Drug & Food)提供的进口许可证清关。

如申报价值(FOB价)大于1500美金的,需要提供原产国的检验证书。

如货物在到达当地30天内未能完成清关,将按当地海关法规转自动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将由卖家承担。

2、关税起征点调整

当地将关税起征点由之前的USD50调整为USD100。 即货物的总申报价值超过USD100的,将会有关税产生。

3、清关模式

货物需要正式清关或非正式清关,取决了货物的申报价值。

a、如货物总申报价值在USD100-USD1500之间:

私人件:一般按申报价值7.5%收取关税或者是根据不同商品的海关税率收取,按单票非正式报关;

商业件:一般按申报价值7.5%收取关税或者是根据不同商品的海关税率收取,按单票正式报关。

b、如总申报价值大于USD1500

私人件:按非正式报关处理清关,具体以当地海关税率条款为准;

商业件:按正式报关处理清关,具体以当地海关税率条款为准。

除此之外,不管是正式清关还是非正式清关,都要提供收件人授权书及清关所需的相关文件处理清关。另外,收件人需对其与海关申报的价值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4、清关延误

因当地机场海关加强清关查验力度以及相关清关文件的审核,货物清关将会有所延误。特别是清关文件上货物品名务必详细,否则将会扣关及清关延误。

二、孟加拉国

孟加拉国当地加强安保工作,所有进口到该国的包裹及文件需移交给DACGTW操作处理。此外,当地海关也会对每票进口包裹及随机抽取部分文件;类货件进行严格查验。受此影响,近期发往该国的货件清关及中转派送时效会有所延误。

三、印度

印度当地海关也颁布了新的海关条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收件人需在货物到达当地的第二个工作日前提交所有清关文件,否则将会有延误附加费产生。费用为头三天按INR 5000/1天收取,之后的将按INR 10000/1天加收,具体以当地海关收取为准,将由收件人承担。卖家需提醒收件人在货物到达当地前提供所有清关文件,避免延误及产生罚款。

在此提醒各外贸、货代企业知悉以上内容并相互转告,以免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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