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0592-5689577
工作时间:8:30-17:30
广告咨询:18046202127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2/12/27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
《方案》指出,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要点如下: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
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
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
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
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文章来源:国家卫健委、央视新闻等,维运网整理汇编,转载请注明出处
【维运会员特权】 十二大口岸海量专业信息,包括 2000+个目的港的35万+条船期 上千家优势货代供应商联系方式 126家船公司local费用,船货可视化跟踪 300+人脉圈子,20000+张物流人脉名片 PC、移动双版本,随时随地无忧查询
【维运会员特权】 十二大口岸海量专业信息,包括 2000+个目的港的35万+条船期 上千家优势货代供应商联系方式 126家船公司local费用,船货可视化跟踪 300+人脉圈子,20000+张物流人脉名片 PC、移动双版本,随时随地无忧查询
关注官方服务号进行注册,注册即同意《维运网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