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4月船公司通知,你不能不知道!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17/03/30

最近这个4月份对航运市场来说,真是够繁忙!公告通知不断,以下是近期发布的一些重要通知,请大家记录并相互通知!


1、GSL印巴超重费通知

接总部通知,我司自 2017 年 4 月 1 日(B/L date)起对 SHANGHAI 去往所有 India/Pakistan/Sri Lanka 的货物增收 超重费 USD 50/20GP ( 连 箱 重 超 过 22 吨 ) , CHITTAGONG/CALCUTTA 仍然有超重费 USD 50/20GP(连箱重 超过 18 吨)。


2、ZIM THC费率调整通知

谨此通知,经管理层研究,我司决定对适用于中国港口的THC(码头作业费)平均收费标准作出调整,并于2017年4月24日生效。


以星THC平均收费标准将由_731_元/TEU调整为_604_元/TEU。


上述THC平均收费标准系关一个标准TEU的费用且仅供参考。


各个港口THC实际收费标准可能会因港口的不同而不同,且将取决于箱型设备的类型和集装箱的尺寸。因此,不同箱型和大小的集装箱在每个区域/港口/航线的THC实际收费标准不能适用/使用上述THC平均收费标准来直接推算得出。各个区域/港口/航线的THC实际收费标准以我司官网公布或以星代理公开函告为准。


自2017年4月24日起,我司与客户新签订的运输合同(无论是长期还是即期合同)所对应的集装箱的THC实际收费标准参考适用调整后的上述新的平均收费标准。


3、OOCL至苏丹的费收通知

请知悉,即日起, 我司承运之所有从中国大陆出口至苏丹或从苏丹进 口至中国大陆, 或者经苏丹进出口而需要在中国大陆付费的货物,其海运费及附加费用的收取及发票的开具将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1) 运费及附加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发票由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 


3)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请您在支付相关的运费及附加费时转账至如下账户 并将银行水单发送至邮箱:SHZFRTPE@OOCL.COM 


4、PIL THC费率调整通知

为回馈客户对太平船务的支持,我司决定于4月24日起调整中国境内THC(码头作业费)的平均收费标准。


新的THC平均收费标准将由661元/TEU调整为585元/TEU。


由于成本结构不同,各个中国片区和港口不同箱型和尺寸的集装箱的THC实际收费标准会有所差异。各个中国片区和港口的THC实际收费标准以我司区域办公室公布的费率为准。


维运网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全国最新的收费标准,大大提升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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