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0/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其中:

  • 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

  • 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

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xls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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