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CL|东方海外关于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大陆的通知

分类:船公司资讯 来源:OOCL东方海外香港及华南地区 时间:2020/08/17

根据6月2日生态环境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2020年是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收官之年。生态环境部及其相关政府部门已制定了2020年工作计划,大幅削减固体废物进口量,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确保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并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亦大幅提高固体废物违法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等行为的罚款额度,其中明确规定:


  •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第二十五条 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上述官方发布,OOCL将于2020年10月16日起不再接受固体废物例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及工业废料进口至中国。OOCL特此提请您留意如下事项,以便您为即将来临的变化做好充分的准备: 


1,请您在签署贸易合同前,审核并确认您合作方的有效资质、信用及贸易货物的成分、规格、包装等详细信息,确保其符合最新法规条例的要求以避免非法固体废物走私行为;


2,请您和您的合作方仔细阅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例并随时关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口固体废物的规定并充分理解具体要求,并请在货物运输前按照规定取得合法许可证,妥善安排货物运输事宜。若我司客户服务部在接收订舱时要求您或您的合作方提交相关出运固体废物许可的证明, 请予以配合。


3,请您在订舱时如实申报托运人、收货人和货物名细。若有任何误报、瞒报行为,OOCL将按提单背面条款和公司官网公布的规定处置。


   OOCL将根据政策发布后续进一步调整接受相关货物订舱的规定,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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