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航运资讯

分类:航线动态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0/06/01

全球30+国家即将 “解封”

海外疫情爆发已有3个月。在经历了全球多国各自封锁的最艰难时期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国家已开始陆续“解封”恢复正常社会生活。那么,目前都有哪些国家宣布了 “ 解封 ”计划呢?下面梳理了部分国家的规定,仅供大家参考~

欧洲部分国家

法国:11日已开启解封进程

英国:分三个阶段解封

德国:实施“弹性解封”

西班牙:分四阶段“解封”

葡萄牙:三步走重启经济

意大利:进入解封第二阶段

瑞士:逐步放宽入境限制

希腊:6月起恢复国际旅游

奥地利:逐步开放边界

捷克:进入解封第三阶段

比利时:进入解封第二阶段

丹麦:6月8日起进一步“解封”

芬兰:6月起进一步放松

塞尔维亚:结束紧急状态,逐步开放

冰岛:6月15日后入境无需隔离


今天起!集装箱超重最高罚款3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七条:“拟交付船舶国际运输的载货集装箱,其托运人应当在交付船舶运输前,采取整体称重法或者累加计算法对集装箱的重量进行验证,确保集装箱的验证重量不超过其标称的最大营运总质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不超过5%且最大误差不超过1吨,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验证重量、验证方法和验证声明等验证信息,提供给承运人、港口经营人。采取累加计算法的托运人,应当制定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重量验证程序,并按照程序进行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承运人不得装船。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则,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5%或者1吨的;

(二)承运人载运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的。

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本规则所称最大营运总质量,是指在营运中允许的包括所载货物等在内的集装箱整体最大总质量,并在集装箱安全合格牌照上标注。


马士基第三季跨太平洋运输服务的季节性运力调整

由于市场需求减少在北美和远东亚洲COVID-19造成的流行和面临的挑战,马士基正在努力确保所有的挑战是管理最好的方式沿着这供应链包括,平衡我们的网络匹配需求减少。因此,我们将继续暂停我们的TP11 (USEC)服务,直至7月底远东-北美网络。

根据市场需求的改善,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通知您。马士基将继续评估需求状况,并将不断调整网络部署能力以匹配需求。我们将确保将对客户的影响降到最低,将货物重新订舱到最好的产品,因为根据目前的环境,通过这些替代服务有足够的可用容量。

从东亚到北美:在Q3的TP11上,第一艘被悬挂的船是

TP11的应急计划:

TP16/TP17和MECL将分别覆盖主要的亚洲和ISC/ME流

为确保您不会受到任何业务中断,所有对TP11服务的端口调用将由我们网络中的其他服务覆盖。

鉴于以上航次被取消,以下返航航次也将取消。

北美到远东地区:在Q3的TP11上,第一艘被悬挂的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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