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0592-5689577
工作时间:8:30-17:30
广告咨询:18046202127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0/05/15
为进一步规范防疫物资出口秩序,自2020年5月13日起,对《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5类医疗物资和《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涉及的非医用口罩,海关不再接受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申报出口。
上述5+1类防疫物资可按一般贸易(海关监管代码0110)等其他方式进行申报出口。5+1类之外的其它防疫物资仍可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企业可通过咨询当地海关或地方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了解有关规定变化,严格按要求报关,避免影响正常出口业务。
对于申报规范且质量合格的出口防疫物资,海关将一如既往提供“绿色通道”等多项便利措施,助力企业快速高效通关;但对质量安全不合格或企图通过伪瞒报、夹藏夹带等方式逃避监管的出口防疫物资和违法违规企业,将继续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肃处置,坚决维护防疫物资出口良好秩序。
政策链接: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该方式适合多品种、小批量的货物出口,但按照规定不能包含需要征收出口关税、实施检验检疫措施的商品。
【维运会员特权】 十二大口岸海量专业信息,包括 2000+个目的港的35万+条船期 上千家优势货代供应商联系方式 126家船公司local费用,船货可视化跟踪 300+人脉圈子,20000+张物流人脉名片 PC、移动双版本,随时随地无忧查询
【维运会员特权】 十二大口岸海量专业信息,包括 2000+个目的港的35万+条船期 上千家优势货代供应商联系方式 126家船公司local费用,船货可视化跟踪 300+人脉圈子,20000+张物流人脉名片 PC、移动双版本,随时随地无忧查询
关注官方服务号进行注册,注册即同意《维运网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