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案宣判:集装箱里藏烟花爆竹,准备偷运出境,被判有期徒刑4年!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0/04/20

近日,在一起瞒报烟花爆竹出口案中,被告人苏某某、郝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四年。


据悉,这是宁波市首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的瞒报烟花爆竹出口案件。此案表明,相较以往行政处罚为主,宁波港口以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手段打击港口烟花爆竹集装箱匿报谎报行为。


瞒报烟花爆竹出口被海关查获
据了解,我国烟花爆竹产量约占全球90%,每年约有10万个集装箱销售到世界各地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出口的烟花爆竹98%是通过港口装船后以海运方式出口到全球,大部分运往欧洲和北美。

但目前国内仅有上海、北海等少数港口允许烟花爆竹出口。于是一些货主、货代、采购商在利益诱惑下铤而走险,选择包括宁波在内的主要港口通过匿报谎报进行偷运。据估计,目前每年大约50%的烟花爆竹通过宁波、厦门、深圳等东南沿海港口非法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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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某等人就是瞅准了这个“商机”,在利益面前铤而走险。2018年3月至7月间,苏某某、郝某某陆续与北非、东南亚等国的买家达成烟花爆竹买卖协议,在采购相关货品后委托他人,以瞒报普通货物的方式报关,准备经宁波港口出口,后被北仑海关当场查获,并移交给港航分局侦办。

经清点,本次涉案的集装箱内共含1981箱烟花爆竹、244箱“手持火焰信号”,火药总量达到3450千克。

去年6月起,宁波港口查获烟花爆竹集装箱瞒报29起,30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一类危险品,尤其在夏天,烈日暴晒后的集装箱内部温度可高达70℃,匿报谎报的烟花爆竹装船运输,船上就像装了“不定时炸弹”,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对船上人员和货物带来毁灭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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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起,宁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非法出口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从去年6月到今年4月宁波港口共查获非法出口烟花爆竹集装箱案件29起,货重约617.6吨。30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起案件被移送起诉。

此类案件“越打越多”,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匿报谎报刑事处罚数量少量刑轻,现有的行政处罚手段难以对匿报谎报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如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成立,不法分子将面临至少3年的刑期,可以起到更好的震慑效果,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这个匿报谎报的问题。本案的成功判决将是一个好的开始。

此前,各大船公司,都早已相继发布公告,将对危险品瞒报者处以重罚。长荣海运最高将罚35000USD/箱。具体情况详询相关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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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一旦被查获,涉事企业不但面临着罚款,更将担负刑事责任,相关货代企业一样可能会受到牵连。建议各位货代朋友们把该内容转给客户,再给客户们提个醒!!

文章来源:宁波晚报、钱江晚报等,维运网综合整理汇编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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