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新规:只接受持有许可证的货代的货物;推迟货代执照的最后期限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运去哪 时间:2019/10/10

近日沙特港口管理局(MAWANI)将获得沙特货运代理执照的最后期限延长至2020年1月20日。


沙特港口管理局在2019年3月发布了一份通知,要求航运公司获得公共交通管理局(PTA)签发的货运代理执照副本,以便货运代理作为收货人或提单(B/L)上的通知方。


根据《 MAWANI货运代理条例》第26条,只有货运代理具有沙特阿拉伯公共交通管理局颁发并注册的有效许可证,才能将其称为收货人和/或通知,否则将严格禁止。违反此规则可处以每批货物50,000沙特里亚尔的罚款约合13,500美元,再次发生可能会导致除罚款外及其他费用承担。


船公司赫伯罗特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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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许可证,海事代理需要将以下文件发送到

Inspection@mawani.gov.sa。:



商业登记册的副本

正本提单复印件

发票副本

货代承诺书(承诺书),要求总运输当局为未来的货物提取必要的许可证。


早在今年3-5月份,中远海、阿联酋航运以及ONE相继发布通知:


中远海


根据沙特港务局(Mawani)的最新规定要求,如果提单上的收货人或通知方是沙特当地货运代理,航运公司必须获得由沙特公共运输局(Public Transport Authority, PTA) 签发的货运代理许可证副本以作记录。否则,因此引起的罚款或其他所有风险将完全由客户承担,具体罚金将为每票五万沙特里亚尔(SR50,000),约合13,500美元。该规定立即生效,并将在2019年6月27日之后对所有进口至沙特的货物严格执行。


针对进口至沙特的货物,货运代理人应在提交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时,向中远海运集运沙特代理(Alireza)出示货运代理许可证明。在规定严格执行前的过渡期间,我们可接受相关保函以代替许可证副本。自6月28日起,中远海运集运将只接受持有许可证的货运代理的货物。


请您在订舱时务必事先确认并提供相关货运代理许可证明,以避免货物到港后无法提供货运代理许可证明而可能导致的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滞期费、堆存费、货物处理费等,上述罚款及费用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以下信息供您参考:

例1: 需要许可证

收货人: BCO, Saudi Arabia

通知方: (1) BCO Saudi Arabia (2) Forwarder Saudi Arabia 


例2: 需要许可证

收货人: Forwarder, Saudi Arabia

通知方: Forwarder, Saudi Arabia 


例3: 需要许可证

收货人: To Order

通知方: Forwarder, Saudi Ara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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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根据沙特港务局(Saudi Port Authority)在第 26 条中的规定,所有沙特收货人或通知人,如果为当地货运代理,则必须获得由公共运输局(Public Transport Authority (PTA))签发的货运代理许可证,否则由此引起的罚金或不能清关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阿联酋航运


根据Mawani 的通告,沙特阿拉伯港务局(Saudi Port Authority) 在第26条中的规定,提单上的收货人或通知方为货运代理人,航运公司必须获得公共运输局(Public Transport Authority, PTA) 签发的货运代理许可证副本以作记录。


除非出示有效的许可证,否则我们沙特阿拉伯办事处将不会放行任何货物。为确保新规定能顺利实施,请尽力协调确保在货物到达之前,必须将公共运输局 (PTA) 签发的货运代理许可证副本递交给我们沙特阿拉伯的办事处。否则,因此引起的所有罚款或卸货港滞留,客户须负上全部责任。


温馨提示

出口沙特2019年11月1日起,汽配、个人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服装开始强制做SABER。机构从11月1日起停止为上述产品发行CoC证书,证书必须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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