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涉嫌危险货物谎报案件被查获!瞒报害人害己,出货请一定如实申报!!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19/05/16

5月13日,广东海事局危管防污流动工作站会同沙田海事处执法人员细致排查、严格监管,查获一起涉嫌危险货物谎报案件。申报为“塑料”,开箱检查后发现实际装载货物为桶装液体,产品名称为“DIBK”,属于3类危险货物。


目前,执法人员对该集装箱货物进行抽样取证并待进一步处理。

执法人员在细致排查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对一艘船舶的运输舱单运用“比对系统”进行核查时发现,货物托运人所申报的“塑料”、“玉米”等货物存在疑点。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执法人员前往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对该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经执法人员现场仔细检查,不仅发现有个别集装箱货物存在货名不符的情况,还有一集装箱货物涉嫌危险货物谎报的违法行为。


该货物申报舱单显示为“塑料”,执法人员在开箱检查后发现实际装载货物为桶装液体,产品名称为“DIBK”。经执法人员查阅相关资料,该货物中文名称为“二异丁基酮”,属于3类危险货物。该货物易燃,遇氧化剂、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目前,执法人员对该集装箱货物进行抽样取证并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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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开箱查验


危险品谎报瞒报行为事关海运安全,广东海事局将结合辖区实际,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不断积累开箱检查实践经验,保障辖区口岸货物运输安全,服务港口经济发展。


延伸阅读:

由于集装箱的封闭性和便捷性,部分托运人利欲熏心,为了自身经济利益,罔顾他人安全,谎报、瞒报危险货物为普通货物装船运输的行为屡禁不止给环境、船舶和船员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和巨大经济损失。以下两个案例相信大家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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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某港区危险货物仓库爆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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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日,某轮在印度洋发生火灾,造成四人死亡。该船位于船前段的集装箱几乎全部损失,数量达数百个。


海事部门提醒:

船舶装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的违法行为,对船舶运输安全和港口生产安全带来很大安全隐患,甚至会引发事故。希望托运人或单位以及船员、船公司高度重视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要求,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职责,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


再次提醒,谎报、瞒报,害人害己,请求广大货主们,请给货代留条生路吧!因为货代在这个环节上真的承担了很高的风险:高额罚金、上黑名单、负法律责任……此外,货代自身接货也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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