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非洲国家及地区相关单证规定

分类:海运百科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3/03/21

近期,全球贸易形势持续变化,各个目的港国家及地区的政策也会随之调整,现将非洲国家及地区提单要求整理如下,以方便大家的实际操作。如有新的规定,请以船公司单证客服的最新通知或最新邮件为准。



温馨提示,以下是提单默认要求,因此不再在后文中重复提及:

  • 提单需显示通知方,并且通知方不能显示为same as consignee/same as above
  • 单需显示货物体积
  • 提单不接受笼统品名


阿尔及利亚/Algeria

  • 15至20位的NIF Code (Numero d’Identification Fiscale) 需要显示在提单的收货人、通知方或者货描里。 


安哥拉/Angola

  • 不接受Sea WayBill。

  • 需提供收货人税号(TAX ID),并显示在提单上。
    如果是To Order 提单,则需提供通知方的税号(TAX ID),并显示在提单上。
  • 上的收货人或通知方(当收货人为To Order 时)需与CNCA file 上的一致,因此需邮件提供CNCA file copy 到单证中心公共邮箱。
    (备注:转运至第三国的除外)
  • 每个柜子的breakdown (毛重/体积) 必须显示在提单上。


刚果(布)/Congo

  • 需提供ECTN number/URN number/NVU number (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umber),并显示在提单上。


吉布提/Djibouti

  • 所有至吉布提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 接受通过吉布提转运至也门,同时收货人和通知方不能是也门当地公司或个人。


埃及/Egypt

  • 需提供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的完整公司名和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 埃及海关再次重申,所有到埃及的货物,请务必在船靠起运港前48小时,通过SI提供以下三项信息以确保货物能够申报成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柜子将不被安排上船。
    • 出口注册号码Shipp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 Two letter code (ISO-3166-1) representing the country where the exporter (shipper) is registered.
      • Two digits identifying the type of identification number (01-Company Registry. 02-VAT).
      • The export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issued by the relevant authority.


    • 埃及进
      口商税务登记号码Egyptian Importer Tax Registration Number (9位数字)

    • 货物信息预申报号码ACID Number (19位数字)
  • 如果货物是私人物品, 可以将shipper Passport Number当作 Shipp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Consignee Passport Number当作Egyptian Importer Tax Registration Number。
  • 只有当集装箱类型是FLATRACK时才接受显示NO SEAL在提单上,其他类型的集装箱必须要提供实际封条号并显在提单上。
  • 一个柜子需要拆分成2票或者以上的提单时, 收货人必须一致。
    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或者To Order Bank, 则通知人必须一致。只有当柜子去Port Said West时,收货人可以接受不一致 (To Order除外) 。
  • 据埃及海关的要求,在Sokhna港口(SOK01)入境的货物,目的港舱单提交后,不允许修改收货人。


加纳/Ghana

  • 所有出口至加纳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 如果运输的货物是车辆, 需提供并显示Chassis (VIN) number,Year of Manufacture和Model & Make在提单上。
  • 如果是转运货物,需要在货描处显示转运条款“Cargo in Transit to xxx (country name) under consignee’s risk & account”,并且确保提单收货人所在国家跟转运条款中目的地国家一致。


肯尼亚/Kenya

  • 须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或邮政编码)、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和PIN#/TIN#/VAT#/TAX ID(其中一个),并且显示在提单上。
    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人需遵照上述要求。
  • 提单上只能显示CY/CY或FCL/FCL,不接受CY-CFS和FCL/LCL。
  • 不接受拆单 (同一个柜子拆分2票提单或以上)。

  • 果最终目的地是Nairobi, Kenya(Facility code: NRI11),提单上的Final Destination处必须显示成ICD, EMBAKASI, NAIROBI。
  • 所有至肯尼亚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 转运条款需按如下格式显示在提单上:
    • 转运至肯尼亚境内: “In transit to (CFS name) on consignee’s own risk andcost, carrier’s liability ceases at Mombasa Port.”。
    • 转运至肯尼亚境外 (例如Tanzania, Uganda, Rwanda, D.R. Congo, Somalia 等等):“In transit to (country’s name) on consignee’s own risk and cost, carrier’s liability ceases at Mombasa Port.”。


摩洛哥/Morocco

  • 提供收货人的 Common identifier of the company (ICE) 和 Tax Identification (IF) 并显示在提单上。
    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人需遵照上述要求。
  • 至摩洛哥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4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莫桑比克/Mozambique

  • 不接受电放和Sea WayBill。


尼日利亚/Nigeria

  • 必须提供发货人以及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并且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人需遵照上述要求。


塞内加尔/Senegal

  • 需提供货物跟踪单号,即CTN (cargo tracking note)  Number,并显示在提单货描处。
  • 不接受货物为车龄超过8年的车辆。如果货物为车辆且经达喀尔(Dakar)转运到马里共和国(Mali),没有车龄限制(提单上需显示对应的转运条款)。


坦桑尼亚/Tanzania

  • 到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的提单,需提供坦桑尼亚当地的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和电话,并显示在提单上。
  • 所有至坦桑尼亚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需提供8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货描处。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 提单不接受显示CY-CFS和FCL/LCL。
  • 不接受拆单(同一个柜子拆分2票提单或以上)。
  • 不接受显示任何转运至坦桑尼亚内陆集装箱货运站(ICD)的条款。
  • 对于整车出运的情况,在提交提单样本时需以每一辆车为单位分别提交货物信息,并且在货描中显示如下信息:
    • Chassis (VIN) number

    • Engine number (Except for New-Energy vehicle/Electric Car)


    • Vehicle condition (NEW or Used)

    • Vehicle Model

    • Y
      ear of Manufacture

    • Brand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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