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协发文,要求堆场自查自纠!一段视频带你看看提箱有多难!

分类:航运观察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17/01/12

一说到提箱难

很多车队司机都有一肚子苦水!


这两天,一段堆场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怒斥提箱司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更是看哭了所有人!


又到年底旺季了

提个箱真的不容易

还请货主货代们多多理解!


整理出了上海港提箱的十大问题,包括:


1、堆场等箱:提箱超时(限定30-60分钟)

2、堆场无箱:没有箱子一直等着

3、有箱不发:明明有箱子,就是不给提

4、多场提箱:一个场提箱,一个场拿封,一个场缴费

5、转场提箱:指定堆场没箱,要到码头,或者其他堆场提箱

6、不能带箱提箱:车上有一个小箱不给进堆场提另外一个

7、不提供24小时提箱:晚上不给提箱

8、不给小费不给提箱

9、加收翻箱费

10、提到坏箱不给换箱


为此,上海市交协集装箱堆场(仓储)分会于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大堆场就提箱难的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并给出了上述十大问题的解决方案。

附件内容


一.  提箱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1.  堆场等箱:提箱超时(限定30-60分钟)


(1)正常情况保证提箱限定在30至60分钟内,以提箱道口打印小票为准。


措施:① 加强对提箱过程各环节的现场管理;② 提高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开展相关培训;③ 减少人员流动率,提高设备使用率;④合理规划,优化堆箱方案,减少翻箱频次。


(2)特殊情况除外。例:场内发生交通事故、设备事故、断电等意外情况。


2. 堆场无箱:没有箱子一直等着。


措施:① 加强与船公司的计划衔接,避免箱未进场,船公司预先发箱等情况;② 堆场没箱,要及时告知驾驶员并做好说服工作,有箱电话通知,并做好登记编号,避免不必要等候;③ 建立相关联络,车队和堆场加强联系,避免车辆放空。


3.有箱不发:明明有箱,就是不给提。


有箱不发的情形要区分。凡船公司的指定箱、竹地板箱等,事先都由船公司指明专属用途,堆场无权更改。驾驶员不知内情,看到有箱但提不到,误认为是堆场不给提,其实堆场也无奈。


对非船公司指定箱、竹地板箱等箱源,堆场相关人员有箱不发,属违纪行为:

措施:① 公司设立投诉电话欢迎社会监督;② 经查实情况,向实名举报人反馈;③ 堆场对违纪人员予以行政处罚,严肃劳动纪律,以儆效尤。


4.多场提箱:一个场提箱、一个场拿封、一个场缴费。


正规堆场企业一般不存在这种不合常规的做法。


措施:① 政府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船公司、租箱公司公布有资质的正规堆场名单;② 要求船公司、租箱公司将箱子存放在有资质的正规堆场;③ 将多场提箱,列入不符开业技术条件范围,加强监管。


5.转场提箱:指定堆场没箱,要到码头、或其他堆场提箱。


措施:① 加强箱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② 对指定堆场没箱,要到码头提箱船公司应予以必要的补贴,距离10公里以内的补贴30元,10公里以上的补贴50元。而且堆场只允许提一次,如提到坏箱负责换箱。


6.不能带箱提箱:车上有一个小箱不给进堆场提另外一个箱。


正规堆场企业对车上已有一个小箱,进场提另一小箱是允许的,但车上小箱必须放在正确位置上。


措施:① 政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有资质的正规堆场名单;② 要求租箱公司等将箱子存放在有资质的正规堆场。


7.不提供24小时提箱:晚上不给提箱。


堆场运营必须提供24小时服务,晚上不给提箱有悖堆场开业技术条件,属不正规堆场。


措施:一经查实,责令停业整改或注销堆场经营资质。


8.不给小费不给提箱。


措施:① 加强对堆场企业内部相关人员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② 对堆场道口员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社会监督;③ 为杜绝不给小费不给提箱的恶劣行为,维护客户利益,投诉人举报时应提供时间、违纪人员姓名或特征及所在堆场名称,以便堆场企业精准发力,及时查处。


9.加收翻箱费。


加收翻箱费属于乱收费行为


措施:① 堆场服务收费必须按沪交运(2015)706号文执行,向协会报备和履行公示义务;② 举报人应提供时间及堆场名称,保存相关付费凭证;③ 对加收翻箱费乱收费的堆场,加大执法和检查力度,依法安规给予严惩。


10.提到坏箱不给换箱。


措施:① 拍摄影像照片,留存为凭;② 要求驾驶员在堆场道口在交接单上注明坏箱部位等信息;③ 堆场道口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履行义务。


二.堆场相关意见建议


1.运输单位


(1)运输单位凡到堆场提箱,一律不再预定箱号,按先来后到,依序提箱;如要订箱号,根据具体情况由场分会与运输分会协商处理。


(2)除冷冻箱外,进口还箱坏箱比例不超过50%,各堆场每月上报堆场协会及运管处坏箱比例数据。


(3)驾驶员到堆场提箱,要遵守堆场规定,服从现场指挥。对不按秩序排队或将集卡横挡在堆场进出道口妨碍交通、或谩骂现场管理人员等不良行为。运输单位接堆场反映,应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堆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认定该车为不受欢迎,并予以网上公布。


(4)堆场道口员基本都是年轻女同志,一些驾驶员打道口电话骚扰,用猥琐语言对女同志进行调戏等,造成道口女同志电话不敢接,影响正常工作,运输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


2.政府相关部门


(1)集卡有时提不到箱,确是堆场没有空箱。原因:船公司没计划或有了计划但箱子未进场前,船公司就预先把箱子放出去了,造成集卡提不到箱。为此,堆场多次向船公司发映,但“人微言轻”得不到重视。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出面与船公司提出,或从市场规则的制度层面规定,箱未进场船公司不能预先放箱,使船公司放箱、堆场发箱、集卡提箱环节,有序衔接。


(2)加强对非会员单位管理。目前一些非会员单位,不履行相关责任和义

务。例:沪交运(2015)706号文件规定的价格报备和公示,实行企业自主定价,也没按规定提交自律措施,是行业自律的死角,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建议:采取相关措施,对非会员单位纳入监管,严肃沪交运(2015)706号文件精神。


(3)完善法律规章。“七五”期间,我国集装箱运输进行较大规模工业性试验,在管理上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章。市场放开后,老的法律规章失效,新的法律规章不完善,缺失对经营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微观约束力不足。因此,完善集装箱运输相关法律规章,规范产业链各经营主体行为,明确权利、义务及责任,强化微观约束力,是集装箱运输健康发展的需要。


3.微信群管理


上海堆场微信群的建立,对加强相互沟通,促进行业发展,传播正能量起到积极作用。但个别群员利用堆场微信群平台,发布一些不实信息,在社会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应引起关注。要加强微信群的管理,每个群员对自己所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要负责,发布的内容,要有根有据,共同维护好堆场微信群。


沪交协集装箱堆场(仓储)分会

来源:公众号今日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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