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达飞轮船6月1日起征收订舱取消费(亏舱费)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17/05/25

达飞轮船(CMA CGM)宣布,6月1日起,针对所有北欧到红海,中东,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地区的出口货物,收取订舱取消费(亏舱费),收费标准为:150美金/柜。

达飞轮船(CMA CGM)在公告中表示,从6月1日起,针对所有类型集装箱(不包括冷藏箱)在开船截止日期7天之内或更短时间内取消订舱,收取150美元的预订取消费用。


早在去年承运人就已经开始在试图说服托运人为订舱取消付费。赫伯罗特首席执行官Rolf Habben Jansen表示:“我们每得到四个舱位预订,但最后只有三个集装箱上船。这给各方造成了各种麻烦,同时,这些都将导致成本上涨”


马士基航运亚太区首席执行官Robbert Van Trooijen也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表示:“高比例的舱位预订取消是一个行业问题,在亚洲,20%到30%的取消是很平常的事情,同时这也是影响我们为客户提供优质可靠服务的关键问题之一。”


据日前报道,马士基航运日前宣布,4月10日起,针对所有北欧到红海、中东、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地区的出口货物,将收取125欧元/箱(非欧元结算为135美元/箱)的订舱取消费(另称亏舱费)。而此事件也引发了广大外贸&货代人士的关注,大多表示不满:“这不就是霸王条约吗?”、“不公平条约”、“流氓,那甩箱让他们赔甩箱费”......


据了解,马士基航运大中华区总裁方雪刚早在2月中旬表示:“现在,客户订舱、订柜以后,没有什么约束力,想取消就取消了,大约30%--40%的订单,就是这么没有下文了,这不利于航运公司调配运力,形成恶性循环。马士基航运将向客户收取定金,而客户将获得的回报是,保证有舱位、有运力。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责任。


但,不管此前已经开始征收订舱取消费(亏舱费)的马士基航运,还是即将征收订舱取消费(亏舱费)的达飞轮船,从目前来看都没有明确表示客户能得到什么保证,类似被甩柜后能得到什么补偿的问题。


到底是不是霸王条款,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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