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海洋网联船务通知
接印度海关通知,自 2019年11月1日起,出口至印度各港口的货物,舱单中必须提供以下内容。请务必在 SI 信息中提供: 1、IEC, GSTIN,邮箱和 PAN * 如收货人为印度当地进口商,需提供进出口代码 IEC(Import and Export Code),GSTIN(GST Identification Number)和邮箱。 * 如收货人为代理商,无法提供 IEC CODE,则需提供 PAN(Permanent Account Number)。 2、HS CODE 3、货值 每票提单在提交 SI 信息时,必须将货值数据填写在 Remark 栏中。 具体金额请按发票填写,以美元为货币单位。 如有多种货物,请提供所有货物的发票总值为货值。 货值数据不会显示在提单上,请不要将其填写在品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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