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口肯尼亚的货主、货代们注意了!
根据肯尼亚港务局及肯尼亚税务局的要求,自2018年11月30日起,所有发往肯尼亚的货物需在提单和舱单中显示收货人的以下信息,如收货人为“TO ORDER”,则需显示通知方或者银行的以下信息。
1.收货人姓名
2.根据PIN码显示的邮寄地址(P.O.BOX NUMBER)
3.邮箱地址
4.手机号码
已有多家船公司发布相关通知,具体如下:
▼COSCO中远海运
▼PIL太平船务
▼EMC长荣海运
再次提醒近期有出口肯尼亚计划的货主、货代们一定要注意了!注意与船公司等做好沟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请大家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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