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近日,菲律宾公共工程与公路部(DPWH)及菲律宾交通运输部(DOTC)宣布对卡车和拖车的最大允许载重总量(GVW)限制的规定的将延期执行。
菲律宾公共工程与公路部(DPWH)及菲律宾交通运输部(DOTC)在联合公告中称,将之前规定的执行时间由2017年6月30日变更为2017年12月31日,响应菲律宾卡车司机协会的要求,让他们能有足够的时间来更新升级车辆设备。
根据联合公告,符合规定的车辆型号为:12-2的卡车、半挂车、3轴车及18轮的2轴车;12-3的卡车半挂车、3轴车及22轮的3轴车。
在反超重政策下,其他型号的拖车必须遵守目前允许的最大的GVW。
菲律宾公共工程与公路部(DPWH)秘书Mark A. Villar说:“这项规定延期执行后,我们预计卡车和拖车业主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将会按规定将他们的车辆型号更换为符合规定的12-2和12-3号,最大GVW分别为41.5吨和42吨”。
根据菲律宾法律规定,超重的卡车或拖车将被处于机动车车辆使用费(MVUC)25%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