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港集团发布了:关于执行海关总署“失信企业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的通知。
据海关总署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2014年12月1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
此次新政的最大特点是加大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对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给予更多便利。与此次公布《信用办法》配套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比如《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和一些相关公告等将一并修订,并与《信用办法》同步实施。
此次修订呈现四大亮点:
快速通关便利将惠及更多诚信企业。(资料图)
信用管理制度的修订将有力推动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所有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都将纳入到海关企业管理信用管理中来,这将会更有利于敦促企业遵纪守法,重视信用。进一步优化我国外贸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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