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的,判定为低风险。
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国家(地区)的进口非冷链物品;
所有大宗散装货物,包括煤炭、矿石、化工原料、粮食、饲料、牧草、原木等进口非冷链物品;
装载入境物品的航空器、船舶、列车、汽车自离开启运口岸起超过24小时的进口非冷链物品;
装卸时不与装卸人员接触的进口非冷链物品;
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非冷链物品。
不属于以上任一情形的,或无法判定风险等级的进口非冷链物品,按照“从严”原则,判定为高风险。
根据以上情形,判定为低风险的进口非冷链物品,运载该物品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中发现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研判风险等级。
特殊用途的进口非冷链物品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研判风险等级。
各地联防联控机制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进口非冷链物品疫情防控措施,抓紧调整进口非冷链物品静置存放规定,不得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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