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智能航运、自由贸易港等被重点提及
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
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
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其中,智能航运、建设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等,被重点提及。
在新型载运工具研发方面,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研发,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产业链。强化大中型邮轮、大型液化天然气船、极地航行船舶、智能船舶、新能源船舶等自主设计建造能力。
在推进装备技术升级方面,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
广泛应用智能道路、智能航运、自动化码头、数字管网、智能仓储和分拣系统等新型装备设施,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在智慧交通创新方面,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
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
在开放合作方面,要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主体,推进与周边国家铁路、公路、航道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建设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拓展国际航运物流,发展铁路国际班列,推进跨境道路运输便利化,打造陆海新通道。
此外,还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协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积极参与交通国际组织事务框架下规则、标准的制定修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