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越南海关进口货物新规、荷兰海关规则重申等......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18/12/24

APL越南海关进口货物新规


尊敬的客户, 根据2018年11月23日越南海关发布的 6889/TCHQ-GSQL 号通知,所有2019年1月1日(抵港日期)入境越南的货物必须遵循申报要求,并且在提交 SI 时务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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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CL关于进口至越南的货物的要求


尊敬的客户及代理: 根据越南海关最新规定,从即日起,进口至越南的废料、垃圾以及各种类似货物,提单上需按照规定格式显示如下信息: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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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出口至越南的货物文件要求


致各订舱单位公司及广大客户: 兹越南海关最新规定,即日起,所有出口至越南港口的货物必须提供 TAX ID 和 HS CODE,否则将影响目的港清关,并面临巨额罚金或原船回运至起运港。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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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关于荷兰海关规则重申


尊敬的客户: 再次重申对于货至荷兰以及经荷兰中转的货载,需提供每个品名对应的 HS/HT CODE。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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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调整出口超期用箱費收費标准通知


致尊敬的客戶自2019年1月21日开始,将针对所承运的上海出口貨柜“自外围堆场提领空箱日起,至出口重箱完成装船之开船日止”之集装箱使用费率进行调整。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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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and关于我司漏装操作更名为直接改配以及相关操作更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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